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17人,护理专业12人。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品德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庄,热爱工作、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27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医疗、医技岗位: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第一阶段)。自6月3日开始报名,6月7日为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日;对未招满的岗位,该公告长期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2)护理岗位:2024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99
邮箱地址:sdsjgzyyzp@163.com
3.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⑴身份证;
⑵毕业证、学位证;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⑷相关资格证书;⑸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⑹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线上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取消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3.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笔试、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通知人员进入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定岗
本次招聘医疗、医技专业17人,护理专业12人,须服从医院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七、其他
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招聘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