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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17人,护理专业12人。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品德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庄,热爱工作、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27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医疗、医技岗位: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第一阶段)。自6月3日开始报名,6月7日为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日;对未招满的岗位,该公告长期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2)护理岗位:2024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99

邮箱地址:sdsjgzyyzp@163.com

3.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⑴身份证;

⑵毕业证、学位证;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⑷相关资格证书;⑸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⑹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线上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取消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3.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笔试、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通知人员进入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定岗

本次招聘医疗、医技专业17人,护理专业12人,须服从医院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七、其他

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招聘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