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西海岸新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能力,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定向招聘、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方案》(青西新卫计字〔2018〕119号)文件要求,按照“区统管-镇街聘-村居用”模式,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校园招聘社区医生6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3年全日制医学类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及中医类别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学历证和学位证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3)有精神病史的。
二、报名与初选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初选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根据校园招聘的行程,就近到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纸质简历及《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校园招聘社区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纸质版参加报名及初选,具体行程请及时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或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微(康鸿人力)查看相关通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及成绩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相同成绩,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次类推。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面试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在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微(康鸿人力)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与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定向招聘乡村医生工作。经录用后人员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低服务时限为6年。
(三)待遇及管理
1.受聘人员由区财政代偿在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专科生补贴37200元,本科生补贴62000元。签订就业协议到岗后先支付40%,三年内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后支付60%。
2.受聘人员社会保险、基本工资由区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部分补助。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本单位相同资历聘用人员标准核定发放工资福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合同后,见习期内月工资收入不低于4000元,到卫生室执业后,除财政补助工资外,根据服务人口、实际工作量及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基本药物等项目补助。
3.定向招聘乡村医生自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起,连续三年内按规定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若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本人须全额退还已发放的补助资金。
4.如违约拒绝到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或最低服务年限达不到六年的,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全额退还已发放的各项补助资金并缴纳违约金。将公布违约记录,其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并记入人事档案。
5、其他事宜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定向招聘、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方案》(青西新卫计字〔2018〕119号)规定执行。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官微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微(康鸿人力)予以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在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允许参加后续定向社区医生招聘。
4.咨询电话:0532-86113531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