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担疫情防控重要任务,拟紧急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基本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共10人。详见附件1。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23日后出生)。具有医院静配中心连续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23日后出生)。
3、定向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药学专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勤勉敬业,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职业操守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其他相关离职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和刑事处罚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⑤有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及传染病病史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3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9: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将招聘简历发送至:1098801908@qq.com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考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4日 9:30,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
(五)资格复审
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高中毕业证及高等学历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1、笔试成绩高的;2、学历层次高的。
(七)考察和体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
三、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枣庄市立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效果,本次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合格范围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与符合录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被反映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药学专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枣庄市立医院
2022年6月22日